最高检与全国总工会共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应永与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徐留平座谈交流。
深化合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共同努力,实现良好的维护和发展。
[h/]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2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华全国总工会座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摄影丁成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永主持座谈会并讲话。摄影丁成
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徐留平介绍相关情况。摄影丁成
正义网12月4日电(检察日报记者龚晨宇)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事关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12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永与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徐留平座谈,就深化劳动者权益保护合作进行了深入交流。
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桥介绍了检察机关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领域开展公益诉讼的探索情况。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钟宏江介绍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相关机制和工作情况,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应永对中华全国总工会长期以来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他说,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是建设强国和民族复兴的主力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 *同志为核心的党高度重视维护劳动者权益。* * * * *强调,“要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法律、行政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特别是普通劳动者的根本利益”。工会是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工人的桥梁和纽带。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审判机关。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践行人民至上的必然要求,是工会和检察机关必须肩负的共同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最高人民检察院一贯重视维护劳动者权益。近年来,在全国总工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示范带动下,各地工会组织和检察机关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基础,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应永强调,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任务更重、标准更高。做好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系统工程,需要充分发挥工会贴近和代表劳动者权益的职责优势,检察机关有效惩治犯罪、保障人权、保护公益的法律监督职能优势,进一步深化合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凝聚工作力量。最高人民检察院将深入贯彻* * * * *重要指示精神,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坚持为民服务,优质高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进一步加强与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建立健全合作机制、加强新型就业形式劳动者权益保护、依法惩治恶意欠薪、 支持依法起诉困难职工,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共同把服务职工工作做得更扎实更好,不断实现。
徐留平简要介绍了全国总工会深入学习贯彻《* * * *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谈话》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工会服务场所双15工程”、“12351工会服务热线”、“根除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情况,工会组织与检察机关协作联动机制运行情况。他表示,希望进一步加强与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务实合作,继续推进工会与检察院、法院、人民团体和司法机关的合作联动机制,努力加强在维护职工权益特别是新就业形式劳动者权益方面的合作, 并形成一套可推广、可复制、可示范的有效机制,引领全国各级工会组织和检察机关形成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强大合力。 检察公益诉讼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华全国总工会将继续关注和支持检察公益诉讼立法,与最高人民检察院一道,共同用法治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华全国总工会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