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重磅!最高奖励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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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深圳市财政局发布《深圳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据悉,此举是为贯彻落实《加快我市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根据《实施细则》,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总部和资产评估机构总部最高将给予5000万元奖励;对入驻机构主要负责人的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注册会计师或资产评估师可一次性奖励3万元。
财务室负责人最高奖500万元。
深圳将对入驻的会计师事务所总部、资产评估机构总部及主要负责人给予奖励。
会计师事务所总部报告年度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进入中注协公布的最近年度综合评价100强会计师事务所排名;实施综合管理的分支机构不少于10家;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100人(含分支机构);行动计划实施期间,正式落户深圳。
资产评估机构总部在申报年度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进入中国评估协会公布的最近一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前100名机构名单;实行一体化管理的资产评估分支机构不少于10家;资产评估师人数不少于100人(含分支机构);行动计划实施期间,正式落户深圳。
根据《实施细则》,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总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总部,将按照全国前100名的排名,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结算奖励。申报通过当年给予奖励总额的40%,第二年给予奖励总额的30%,第三年给予奖励总额的30%。
对已享受上述结算奖励的会计师事务所总部和资产评估机构总部,结算机构主要负责人将按该机构结算奖励金额的10%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申报通过当年给予奖励总额的40%,第二年给予奖励总额的30%,第三年给予奖励总额的30%。
注册会计师个人一次性奖励3万元
《实施细则》还对在深圳执业注册并开展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从业人员给予奖励。
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在行动计划实施期间取得新的注册会计师证书后,承诺在深圳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连续全职工作满2年;在行动计划实施期间新取得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并完成注册后,我承诺在深圳市资产评估机构(含分支机构)全职工作2年。
《实施细则》将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申报通过后,奖励总额的100%一次性发放。
《实施细则》还对深圳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的“领头羊”和生力军进行了补贴。
申请人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已被财政部纳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培训项目的深圳籍从业人员;被财政部纳入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国际人才建设工程的深圳员工;被财政部纳入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党外代表人士培训项目的深圳从业人员;被财政部纳入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青年素质提升工程的深圳从业人员。
《实施细则》对参加每个培训项目的申请人按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补贴。申报通过后,一次性发放补贴总额的100%。
新研究所的新业务有奖励。
《实施细则》对新取得执业许可证的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给予奖励。
会计师事务所在报告年度内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有15名以上注册会计师合伙人,且所有合伙人均符合《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及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注册会计师60余人;已签署书面合伙协议;在实施行动计划期间获得执业许可证。
《实施细则》对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申报项目时的专职注册会计师人数给予奖励,培训奖励最高不得超过2000万元。申报通过当年给予奖励总额的40%,第二年给予奖励总额的30%,第三年给予奖励总额的30%。
《实施细则》还对首次服务资本市场的深圳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给予奖励。
会计师事务所在报告年度内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首次开展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或IPO审计服务的,应当是其成立后首次开展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或IPO审计服务(不含新三板);成功为企业(公司)出具审计报告或成功发行企业(公司)股票,出具年度报告并依法完成全部催收;上述项目的执业活动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行业自律规则的情形。
资产评估机构在申报年度内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成立后首次开展并完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或重大基础设施公募REITs服务评估的资产评估法人机构;成功开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评估并依法完成全部收款,或成功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公募REITs服务并依法完成全部收款,项目费50万元以上;上述项目的执业活动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行业自律规则的情形。
《实施细则》将根据申报单位数量和业务金额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奖励,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申报通过后,奖励总额的100%一次性发放。
多地出台激励政策。
2022年,宁波市财政局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宁波市会计等专业服务机构和专业人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根据办法,我们将大力引进机构总部。鼓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国内“头部”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落户宁波,市政府指定单位将与机构总部签订战略发展协议,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特殊情况下,采取“一事一议”给予奖励。
2023年8月,杭州市余杭区出台了《关于余杭区支持专业服务业发展若干财政政策的实施意见》。意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服务机构可给予200万元一次性结算奖励:最近两年连续实现年营业收入6000万元以上、利润总额1500万元以上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代理机构、资产评估服务机构、信用服务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保理服务机构。最近两年连续实现年营业收入1.5亿元以上、利润总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其他专业服务机构。
《意见》对全球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及红圈所在余杭区给予一次性落地奖励300万元,参与人数10人及以上。
(责任编辑:贺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