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19个正司局级机构正式亮相,下设36个证监局和2个专员办
界面新闻记者|陈静
12月29日晚间,官网,证监会,更新了机构名称及职能描述,19个厅局。
上述19个局级内设机构为办公厅(* *办)、综合业务部、发行监管部、公众公司监管部、市场监管一部、市场监管二部(各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办公室)、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上市公司监管部、期货监管部、债券监管部、稽查局、科技监管部、法治部、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人事教育司(* *组织部)、内部审计司(*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建局(* *宣传部)。
据界面新闻此前报道,今年11月10日,中国组织网公布了《证监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证监会直属国务院,为正部级机构。根据规定,国家发改委审核非上市公司发行公司(企业)债券的职责,划给证监会。同时,将证监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划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与之前相比,证监会的“三定”方案有以下变化:
一是内部机构名称由“部”调整为“司”。比如发行监管部调整为发行监管部,公众公司部调整为公众公司监管部。同时,证监会设立了38个派出机构,包括36个证监局和2个专员办。还建立了检查团、研究中心、信息中心和行政中心。
派出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对辖区内从事证券业务的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证券期货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查处所监管辖区内的违法违规案件。
第二,调整前,证监会共有20个职能部门,1个稽查总队,3个中心。调整后,证监会设局级内设机构19个。同时成立了稽查总队,直属行政机构,处级行政人员170名,总队长1名,副总队长5名,负责相关案件的调查取证和处理意见。
这次新成立了综合业务部。根据规定,该司承担资本市场总体发展规划、重大问题研究、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研究、综合性文件起草、证监会跨业务条线综合协调等工作。
三是取消投资者保护局。今年3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发布。根据方案,将成立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以外的金融业监管,加强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监管和持续监管,全面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风险管理和防范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为国务院直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