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原副主席王波被查,曾与多名“老虎”共事
界面新闻记者|翟瑞敏
界面新闻编辑|刘海川
2024年6月3日,* * *国家监察委员会网站发布消息,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书记、副主任王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 * *国家监察委员会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王波是2024年被查的第30只“老虎”,也是今年内蒙古落马的第二名中管干部。
根据公开简历,王波,汉族,1958年10月出生于内蒙古翁牛特旗。198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9月参加工作。他拥有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
王波早年是辽宁翁牛特旗广德公社的知青,后进入沈阳化工学院化工机械系学习。1982年,王波毕业后进入昭乌达芒自治区劳动局任办事员,5年后调到赤峰市劳动局。1991年升任副局长,后任赤峰市元宝山区委副书记、区长、赤峰市政府秘书长。
2001年,王波被任命为赤峰市副市长,2005年任赤峰市委副书记。2006年,王波调任包头担任常委、副市长,两年后出任巴彦淖尔市市长,随后于2010年4月出任呼和浩特市市长。2011年11月至2018年1月,王波担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
2018年1月,王波当选为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2022年1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宣布,阿拉善左奇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波辞去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王波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王波辞去相应职务后,在公开渠道已经找不到关于她的露面信息。
值得一提的是,王波曾经在内蒙古自治区和很多落马的老虎共事过。在担任自治区副主席期间,云光中、白、赵黎平、潘逸阳先后担任相同职务。2020年因受贿超过9432万元,云广中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2019年,白因受贿8515万,利用内幕信息获利1717万,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赵黎平因犯故意杀人罪、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储存爆炸物罪,于2017年5月被执行死刑;潘逸阳因受贿8601万元、761万元,于2017年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公开资料显示,王波曾因一起特别重大煤矿事故被国务院处罚。
2016年12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宝马矿业有限公司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事故发生时,井下有181名工人。经抢救,共有149人安全升井,32人遇难,20人受伤。
经问责,国务院调查组认定,王波作为自治区政府党组成员、副主席,分管国土资源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安监局等部门。但忽略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不认真履行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职责,查处煤矿超层越界,自治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赤峰市人民政府不认真履行组织开展安全检查职责。调查组依法依纪对其进行了通报。
此前,4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原副书记、副主任杜梓正式落马。杜梓出生于1955年6月,内蒙古托克托人。曾任鄂尔多斯市委副书记、市长、书记。杜梓被认为是鄂尔多斯依靠煤炭崛起的主要商人之一。
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煤炭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因提出对2000年以来涉煤领域所有企业、所有项目、所有公职人员进行一次全方位排查,被称为“反向排查20年”。据《内蒙古日报》报道,截至2022年8月,此项工作共查处案件789件1163人,其中厅局级干部73人,县处级干部286人,挽回国有资产损失608亿元,收缴煤炭资源299亿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