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无线电设备传输答案,11人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作弊获刑
【/h/]考试制度是我国选拔人才的一项重要制度。考试作弊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考试管理秩序,也侵犯了考生公平竞争的权利。近日,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利用无线电设备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刑事案件,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1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至一万元不等。
【/h/]被告人宋某某系重庆某教育信息咨询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长期从事成人教育培训工作。2022年8月,为牟取非法利益,宋某某策划组织他人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通过无线电设备传输考试答案的方式作弊,遂邀约被告人赖某某、牟伟等人招募作弊考生并约定收取作弊费用数万元。
【/h/]之后,宋某联系并邀约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徐某某、黄某某为考试作弊做准备。王某甲负责设计制作考试作弊后台软件,提升信号发射器、接收器等作弊设备性能,为考试作弊提供技术支持;王某义负责接收考生信息、在重庆为作弊考生缴纳社保、制作假居住证等。,并帮助非重庆籍考生在重庆报名;许某某考前向考生交付微型耳机等作弊器材,教授作弊器材使用方法,并伪装成考生进入考场拍摄试题;黄某某是负责征求答案的“枪手”,完成试题。
【/h/]按照宋某某的安排,在2023年研究生考试前几天,赖某某等人提前几天通知作弊考生来重庆,将接收器、接触式耳机等作弊器材交给考生,并教其使用方法。2022年12月23日,赖某某与被告人韩某某在重庆市某中学、某师范学院考场附近架设并调试无线发射设备。次日上午,徐某以考生身份进入重庆某中学考场,拍摄试题并发送给宋某某,由黄某某安排“枪手”根据宋某某发送的试题,将答案返回给宋某某。整理答案后,宋某某、王某义通过设置在考场外的网络和设备将答案发送给作弊考生。
【/h/]宋某团伙在作弊期间收取作弊考生97万余元。案发当天,公安机关共查获作弊工具350余个,作弊考生24人。
【/h/]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某等11人使用多套无线电作弊装置传输答案,组织多名考生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作弊。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社会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