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叫花鸡事件涉事店铺已停业整顿,店家道歉并赔偿1000元
【/h/]& quot;我在这里向全国人民道歉。这件事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我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赔偿消费者的损失。"5月6日下午,杭州街,“叫花鸡没有鸡”涉事经营者陆先生面对镜头诚恳道歉。
【/h/]五一期间,一些消费者反映他们在杭州何方街的一家商店购买了三只乞丐鸡,共计90元,其中两只被带回家打开后只有泥土而没有鸡。
【/h/]5月5日,朝新闻记者前往街了解情况。对于“叫花鸡没有鸡”至于该事件,店员表示确实发生过,自己也有点无奈。“因为放假,我们雇佣了临时工,当天客流量很大。估计当时顾客比较着急,就把样品当成叫花鸡拿去卖了,交给我们店员。店员对货物不熟悉,所以他把货物打包了。"
【/h/]5月5日,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称,已前往何方街涉事商户开展现场检查、做笔录、立案取证调查,同时受理消费者投诉并联系消费者进行调解。
【/h/]5月6日下午,记者从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得到最新消息:涉事商户已停业整顿,店铺经营者赔偿消费者1000元。
【/h/]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清波市场监管所所长金兰告诉记者,事件发生后,该局立即前往何方街涉事商户进行现场检查并做笔录,同时受理消费者投诉并联系消费者进行调解。现场检查发现,除了在外销售的叫化鸡外,还陈列着17只叫化鸡,这些叫化鸡通常陈列在该店的柜台上。
【/h/]& quot;据商家自述,五一假期期间旅客很多,店员在繁忙的工作中出现失误,误将展示样品作为商品卖给消费者。"金兰说。
【/h/]记者了解到,涉事店铺位于何方街156-158号,开业仅一个多月。五一期间,店里每天都有四五名工作人员。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介入调查后,该店已停业整顿自查并赔偿消费者1000元。
【/h/]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结合消费者实际购买情况,商家赔偿消费者1000元,已通过工作人员交到消费者手中。
【/h/]目前,该案正在按照法律程序调查处理中。"随后,我们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对涉事商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金兰说,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对何方街进行了全面和相应的检查,包括重点检查六家出售叫花鸡的商店和其他食品和餐饮商店,并敦促商家诚信经营。
【/h/](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潮讯、@上城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