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自5月1日起进入伏季休渔期
4月28日,全市海洋伏季休渔暨渔业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召开,全面部署2024年全市海洋伏季休渔工作。要求继续严格执法,加强监管,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市海洋伏季休渔和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
我市将于5月1日中午12时至8月16日中午12时实施海洋伏季休渔。在我市管辖的北纬12度以北的南海(含北部湾)范围内,除钓具和为渔船配套的渔辅船外,所有渔船均应按规定休渔。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要切实做好休渔期渔船监管工作,建立健全渔船基础档案,加强渔港和渔船泊位执法监管和安全管理;加大对重点港口和海域的巡查力度,坚决打击非法渔船出海和跨区域、跨行作业等违法行为;做好休渔政策宣传,形成群众监督、广大渔民自觉遵守的良好休渔氛围;组织开展渔港(渔船集中停泊点)和渔船安全隐患排查,认真做好渔港(渔船集中停泊点)防火、防盗、防汛、防台风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密切与气象部门联系,做好灾害性天气的预警和防范工作。
会议以视频电话方式在各县(市、区)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