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面 | 最高法呼吁矫治教育“问题少年”,难在哪?
【/h/]界面新闻记者|翟瑞敏
【/h/]界面新闻编辑|刘海川
【/h/]近来,青少年犯罪问题持续引发社会热议。2024年4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表示,该处罚的依法处罚,并透露过去三年已有四名不满14岁的未成年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h/]据央视新闻报道,最高法当日发布的涉妇女儿童案件显示,近三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2021年至2023年,人民法院审结未成年人刑事案件73178件,判处未成年罪犯98426人,占同期全部刑事罪犯的2%至2.5%。
【/h/]其中,自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以来,人民法院已审结此类案件4件4人。罪犯年龄在12至13岁之间,依法被判处10至15年监禁。
【/h/]最高法指出,人民法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同时,他们在处罚上坚持“宽容但不纵容”。对于主观恶性大、危害严重的人,特别是拒不改过自新的人,依法惩处将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还受害人一个公道和情面。
【/h/]此前,邯郸市肥乡区初中生王某某被害案引发热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已对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批准起诉。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近一个月来批准的第二起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案件,表明我国正在加大对严重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的追逃力度。
【/h/]界面新闻注意到,近期发生数起恶性未成年人犯罪事件后,网络上要求进一步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呼声高涨。对此,上海一位要求匿名的律师告诉界面新闻,目前我国刑事责任年龄的设定相对合理。“继续下调刑事责任年龄意义不大,不能因为极个别案件就无限期下调。”
【/h/]刑法修正案(十一)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故意杀人等八种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应当负刑事责任。
【/h/]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副主任黄勇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立法背景和规定解读》一书中介绍,刑事责任年龄的确定是涉及刑事政策调整的大问题, 这需要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未成年人犯罪实际、未成年人身心发展、未成年人司法政策、历史文化传统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和研究,需要非常谨慎。
【/h/]该律师指出,目前我国对刑事责任年龄也有硬性规定,主要是指12岁以下绝对无刑事责任的所谓年龄范围。是否有必要建立起诉机制仍值得考虑。“年龄特别小的犯罪嫌疑人实施恶性犯罪,犯罪手段特别恶劣的,是否可以追诉,需要法律进一步明确。”
【/h/]近年来,来自法律界的呼吁很多。我国刑法可以参考国外相关制度,引入“恶意补充年龄”规则。例如,可以规定对于已满10周岁的犯罪分子,证明其具有辨认自己的违法行为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时,可以排除刑事责任年龄。不过,上述律师表示,就中国目前的社会情况来看,确立“恶意补充年龄”规则的难度应该更大,而且法律本身的修订具有滞后性,需要一个复杂的过程,短时间内无法完成。
【/h/]“很明显,青少年犯罪趋于年轻化,解决方案总是需要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艾玛告诉界面新闻,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是一个方面。此外,应该为这个年龄的儿童建立严重危害社会的法律补救措施,使未成年人在犯罪后无法回家。
【/h/]上述要求匿名的律师还表示,从实践的角度来看,目前解决问题的最快方法是推动专门学校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矫正教育。
【/h/]根据2020年12月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未成年人实施刑法规定的行为,因不满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处罚的,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可以决定给予专门矫治教育。
【/h/]黄勇在书中表示,对于一些因缺乏教育和监管而实施扰乱社会秩序的一般有害行为的未成年人,监护人的严格管教可能更有利于其回归社会。但是,对实施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致人重伤或者死亡,人身危险性较大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予以特殊教育和矫治。这是应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一项重要制度建设。
【/h/]“外界更应该关注的是建立特殊学校,完善矫正体系。”上述律师指出,中国过去也有这种矫正学校,但数量相对较少,地域分布不均,这也导致司法实践中很多犯罪的未成年人被送回普通学校接受义务教育。这是一个处理此类问题的矛盾之处。少年犯重返普通学校是不合适的。他们不仅可能无法接受完整的矫正教育,还会给其他未成年人带来安全隐患。
【/h/]艾玛介绍,过去是工读学校的专门学校目前在发展专门学校方面需要面临许多困难。首先,他们需要父母的支持和配合,同时他们也需要政府的财政支持,这取决于各个地方的经济条件。据了解,由于学生人数较少,一些省份和地方的专门学校相对匮乏,有些地方有一两所,而有些地方根本没有设施。
【/h/]《中国青年报》近日援引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调查数据称,截至2022年5月,全国共有110多所专科学校,9个省份没有专科学校。仅贵州省就有30多所专门学校,每个州市都有专门学校。
【/h/]最高法指出,问题儿童的出现既有家庭原因,也有社会原因,是多种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针对青少年犯罪,我们应该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然而,对“问题少年”的教育和矫正程序是虚幻的,这导致大量未成年人在违法后处于无人监管和矫正的状态空,以至于违法行为经常重复发生,最终导致恶劣后果并构成犯罪。如某地一起案件中,被告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次,但均未实际执行。
【/h/]艾玛说,以校园欺凌为例,中国已经发布了16部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这些文件相对完善。问题是如何遵守法律。“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的家长、社区、学校、* * *和妇联都有责任,但如何落实是一个核心问题。目前的情况是各部门之间的联系不畅。你认为他应该管理它。他认为你应该管理它。最终没有办法落实到具体的主管部门。这是麻烦。”马伟说。
【/h/]微信官方账号“上海市法学会微信”近日刊发华东政法大学鲁静题为《未成年人特殊教育制度完善研究》的论文指出,在未成年人司法改革呼声日益强烈和大量现实需求的背景下,要想改变未成年人特殊教育制度形同虚设的现实问题,出台专门的法律文件和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迫在眉睫。
【/h/]4月16日,最高法也提出,要尽快改变未成年人专门矫治机构力量薄弱的状况,加快专门学校建设,逐步推动建立独立的少年司法制度,让实施了严重危害社会行为但尚未构成刑事犯罪的未成年人得到应有的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