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增强红树林保护合力
2024年4月12日,广东、广西、琼海红树林保护交流合作活动在湛江举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广州专员办、广东省林业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海南省林业局共同签署了《关于加强粤桂琼海红树林保护合作的框架协议》。(4月13日《湛江日报》)
近日,《加强粤桂琼海红树林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在湛江签署,标志着红树林保护新合力形成。无独有偶,4月9日,广东、福建、广西、海南四省高级人民法院共同签署红树林司法保护合作协议,并在湛江举办首届红树林司法保护研讨会。相关报道都突出了一个关键词——“合作”。
保护“海洋森林”看似是一个种树护树的问题,实则关系到整个海洋生态。这就要求我们坚持系统观念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当然,在地理上,我们也应该共同努力建设“海上绿色长城”。广东、福建、桂琼海洋资源丰富,山海相连。他们拥有广西山口、北仑河口、福建漳江口、海南东寨港、广东湛江、深圳福田等多个重要的红树林保护基地,是我国红树林保护最广泛、最密集的地区。加强协调配合,形成保护“国宝”红树林的更大合力势在必行。
无论是《加强粤桂琼红树林保护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还是首届粤闽桂琼红树林司法保护研讨会的召开,都将地点定在了湛江。为什么?
笔者认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近年来湛江走出了一条红树林保护、修复和发展的特色之路,受到周边地区的关注。
湛江是中国红树林分布最多的地级市,拥有中国面积最大、分布最集中的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根据2022年的调查结果,湛江的红树林面积为6521.85公顷。在广东部署的四个“万亩红树林示范区”中,湛江占据了两个,分别是雷州和徐闻。去年,雷州市“万亩红树林示范带”完成1.4平方公里红树林建设和1.076平方公里红树林修复;徐闻“万亩红树林示范区”已完成4.31平方公里红树林建设。湛江红树林建设和恢复的一系列重大措施提高了区域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湛江责无旁贷,在不断扩大红树林保护协同效应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发挥更大的作用。
报告中提到,各地将“积极探索红树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在加强红树林保护利用的同时,推动沿海乡村振兴发展”。2021年6月,湛江红树林造林项目碳减排转让协议签署,开启了全国首个“蓝碳”项目交易。2023年4月,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广东省红树林碳普惠方法论》,由湛江市编著。这是国内首个红树林碳普惠方法论,标志着国内首个“蓝碳”碳普惠方法论正式落地实施。目前,发展“林渔共生”生态产业,打造红树林“林下生态经济圈”,兼顾红树林建设修复与社区可持续生计的种养耦合新型生产经营模式也在湛江提上日程。在“国宝级”红树林湛江,新的优质生产力加速形成。
湛江不仅要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合作,形成红树林保护的更大合力,而且要在探索清澈的水域和郁郁葱葱的山脉是无价的资产转化的现实路径中相互借力和差异化发展。比如,共同开发红树林+生态旅游、游乐、精品民宿、特色餐饮等“一程多站”模式;探索红树林碳汇开发和交易,探索建立异地修复合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