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琐事杀害弟弟、弟媳及一村干部,金汉君,已被执行死刑!
【/h/]3月18日,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贴出公告,宣布故意杀人凶手金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之后,该通知在网上转发。3月22日,澎湃新闻证实了汉中中院通知的真实性。
【/h/]通告显示,2021年11月2日,金因琐事将其哥哥、嫂子和一名村干部杀害。该罪犯后来被汉中中院判处死刑,他的上诉被陕西高院驳回。经最高法复核,核准了金的死刑。
【/h/]法院通知
【/h/]故意杀人罪金,男,汉族,1969年6月14日出生于陕西省汉中市,小学文化,农民。
【/h/]罪犯金韩军和受害人金某义(49岁)是兄弟,他们住在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老君镇金寨村。
【/h/]2021年,金某家房屋修缮期间,金某与妻子叶某某(被害人,38岁)暂住金家,金与金某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
【/h/]2021年11月2日18时许,金韩军因生活琐事与金某义、叶某某发生口角,遂在家中持单刃刀将叶某某刺伤。当金看到它时,他阻止了他。金用刀刺伤金的胸部和腹部,金某义被刺伤后躲在邻居家。后来,他因肺被刺穿而死于急性失血性休克。
【/h/]金韩军再次持刀在叶某某胸部和背部捅刺数刀,致叶某某因肺和主动脉被刺穿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h/]后来,金韩军没能在金逃跑的方向找到金。当他返回现场时,看到村书记金某儿(被害人,58岁)以叶某某的倒立姿势站在电话旁。因平时对金某儿不满,金韩军从背后捅刺,导致金某儿因心脏被刺穿而死亡。
【/h/]案发后,金韩军逃离现场,并于当日22时许通过其亲属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h/]通告显示,罪犯金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h/]金韩军因生活琐事持刀杀害弟弟和弟媳,并杀害无辜村干部泄愤。犯罪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这是非常严重的罪行,应依法惩处。
【/h/]金虽已投案自首,但不足以从轻处理。
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金不服提起上诉。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h/]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裁定被告人金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发布了执行死刑命令。
【/h/]公告显示,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认定罪犯金,并于2024年3月18日将其押往刑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