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消费券来了!2亿元,大年初四开抢!
极端新闻记者康
通讯员沈尚轩
2024年“惠购湖北”新年券来了!
2月10日,吉姆新闻记者从湖北省商务厅获悉,湖北省已安排2亿元财政资金用于发放“惠不湖北”春节消费券(以下简称“惠不湖北”春节消费券),并于2月13日(大年初四)开始在全省统一发放。
据悉,“惠购湖北”新春消费券初步安排为两轮数批。第一轮消费券第一批于2月13日(大年初四)10时至2月19日(大年初十)24时投入使用,第一轮消费券第二批于2月23日10时至2月29日24时投入使用。第一轮消费券的资金将全部用完,第二轮消费券发放时间将适时通过官方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惠购湖北”春节消费券分为两类:超市消费券和餐饮消费券。尚超消费券包括三种面额:30元、80元和120元;食品券包括20元、50元和80元。该服务平台包括美团、Tik Tok、翼支付和建信人寿。
如何领取“惠不湖北”贺岁券?
活动期间,湖北省消费者根据手机GPS定位所在市州区域,通过手机在服务平台应用程序(APP)上抢到该市州的“惠购湖北”春节消费券。每批消费券发放时,消费者可以同时在所有配送服务平台上抢到消费券,但只能在同一平台上从尚超和餐饮中抢到一种面额的消费券,即每人每批在单一平台上最多只能抢到一张消费券。
需要提醒的是,活动期间,湖北省消费者在各市州抢到的消费券仅限在该市州使用,不支持跨市州使用。消费者查获的消费券使用期限为自消费券投入使用之日起7个自然日(即第7日24: 00),逾期即失效。例如,2月13日10: 00发放的优惠券将于2月19日24: 00到期。其他时间段投放的优惠券的使用期限是这样的。对于过期的优惠券,资金将自动返回支付服务平台账户并滚动到下一批使用。
活动期间,消费券需在商场、超市、餐厅等线下门店和经营场所用于消费和线上支付。,符合服务平台的要求,不得用于购买香烟、加注机动车燃料、充值、预存等消费。活动期间,省商务厅将依法查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假标价、虚假宣传、不遵守活动规则等违法经营行为。对涉嫌盗用软件、票据兑现、购买倒卖消费券、骗取财政资金、影响和危害消费券正常发放和使用环境的个人和机构,将取消其参与“惠购湖北”春节消费券的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从严查处并追究相应责任。
(责任编辑:董萍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