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城区规划建设 优化交通资源布局
12月5日上午,市长曾金泽主持召开十五届市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审议《湛江市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会议原则同意《湛江市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本办法适用于湛江市辖区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和建设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明确了湛江市交通影响评价的管理部门,明确了不同类型规划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的启动门槛、评价内容、编制形式、审查程序等要求。
会议指出,随着湛江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交通需求不断增加,湛江机动车数量快速增加,交通拥堵范围不断扩大。交通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市民生活质量的热点问题。迫切需要对规划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产生的交通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提出预防或减轻不利交通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该方法将有助于优化和调整湛江市区交通资源的分布和布局,促进土地利用和交通系统的协调发展。市相关职能部门应当遵循集约用地、以人为本的原则,尽快制定相关技术导则,按照职能分工参与或负责审查交通影响评价内容,共同做好城市交通影响评价工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