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告小米官司“赢了”?小米:未收到相关诉讼,格力再发声:小米持有侵权公司8%股权
界面新闻记者|刘向军
7月9日晚间,格力传媒(格力电器(000651。SZ)文化传媒中心)在微博发布格力电器维权进展公告。2022年12月22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小米官方旗舰店销售的米家小米电风扇BPTS01DM侵犯公司专利权一案作出【(2021)粤73初第1399号】一审判决,裁定其行为构成侵权,并赔偿格力电器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
格力文传称:近日,我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于2024年6月18日出具的法律文书[(2023)最高法执民终第1123号],要求不得再次制造销售涉案米家小米电风扇,侵权人赔偿格力电器人民币185万元。
格力电器正在告知所有侵权主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否则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坚决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此消息一出,7月10日上午,小米公司发文称:经调查,我公司尚未接到任何与环保家电相关的诉讼。
随后,格力汶川再次发布回应,称“小米官方旗舰店”销售的产品“米家小米电风扇BPTS01DM”侵犯了公司相关专利。侵权产品的委托方为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生产厂家为浙江星月电器有限公司,生产厂家已更名为梦想家(浙江)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已向格力电器支付185万元。
另外,对于网友指出小米没有出现在本次诉讼的被告中,格力注意到,小米科技100%控股的天津金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造梦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8.0439%的股份。
格力和小米不断回应,热度不断发酵,市场观点不一。7月10日中午,另一位“当事人”也“发言”了。浙江星月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现名为造梦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在微信官方账号发布了《关于我公司与格力电器专利纠纷和解的声明》。
公司表示:2021年10月,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诉我公司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经过两年多的审理,双方在二审期间达成和解。2024年6月,最高法院发布调解书,确认和解协议内容,撤销一审判决。
对于这次格力与厂家的侵权事件,有市场声音认为:“对于消费者的to C级,小米当然要对产品质量和售后负责。但一小部分供应商的侵权行为与消费者无关,在法律上也与小米无关,应该由供应商承担。”还有一种声音说:“侵权人是小米生态链的供应商之一,小米持股超过8%。产品在小米官方旗舰店销售,小米不能置身事外。”
目前,该侵权粉丝已经在淘宝和小米JD.COM官方旗舰店下架。这款BPTS01DM风扇名为米家DC变频塔式风扇。对于这款风扇未来是否会上架,淘宝小米官方旗舰店客服表示:“暂时没有相关通知”。
对于该案及最新诉讼进展,界面新闻记者于7月10日多次致电格力电器文化传媒中心,未能打通。
根据格力电器2023年年报,公司2023年营收为2039.79亿元,扣非后净利润为275.65亿元。2024年一季度,格力电器营收363.64亿元,扣非后净利润45.25亿元。
按产品分类,空音依然是格力营收贡献的“王牌”。2023年,公司空调整收入为1512.17亿元,占营业收入的74.14%。此外,也没有明确指出电风扇在公司的销售比例。格力电器仅披露2023年家电收入占比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