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职工用生理盐水冒充HPV疫苗 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近日,在四川德阳中江县,一名卫生院工作人员用生理盐水冒充人乳头瘤病毒宫颈癌疫苗的事件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热议。7月5日,四川中江县公安局就此事发布了情况通报。据通报,7月2日15时左右,中江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庆忌镇卫生院有人用生理盐水冒充人乳头瘤病毒宫颈癌疫苗。
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派警力前往现场处置。经初步调查,查明徐某某(女,28岁)作为庆忌镇卫生院职工,未经许可,使用生理盐水代替人乳头瘤病毒宫颈癌疫苗进行接种,并通过该行为非法获利11000余元。目前,徐某某因涉嫌销售假药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这一事件不仅损害了接种者的利益,也影响了医疗行业的声誉。当地公安机关的快速反应和处理表明了他们维护医疗秩序和公共健康与安全的决心。同时,这一事件也提醒公众在接受医疗服务时要提高警惕,要核实医疗服务提供者的资质和药品的真实性。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医疗行业的监管,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保护公众的健康权益。
(责任编辑:鲁忠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