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
3月28日上午,市长曾金泽主持召开十五届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湛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 *、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和部署,细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规定,提高我市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我市结合实际制定了《湛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条例》主要内容包括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细化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实施和调整重大行政决策、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机制四个方面。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主要内容,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具体来说,要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提高方案的可操作性;二是增强公众参与的有效性;三是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四是充分发挥风险评估作用;五是规范合法性审查程序;六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调整程序。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