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牌后罚单落地,搜于特时任董事长等合计被罚款180万元
【/h/]记者|赵阳歌
【/h/]日前,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对*ST索特(索特股份,002503。SZ)及相关责任人。
【/h/]经查,*ST索特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h/]2020年至2021年,*ST索特、*ST索特的子公司东莞市索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供应链)和厦门瑞跃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跃龙供应链)分别涉及易盛大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盛大华)、新东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东森集团)等公司的相关PTA贸易业务,形成了多层循环贸易链条货权确认文件形式的PTA货物,在贸易链条涉及的各个主体中,采购和销售数量相互对应,货物的实际控制权并未真正发生变化,PTA购销业务不具有商业实质。
【/h/]通过上述方式,*ST索特及其子公司东莞供应链、瑞跃龙供应链开展无商业实质的PTA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减少利润。*ST索特2020年半年报、2020年年报和2021年年报分别虚增营业收入10.77亿元、18.35亿元和6.16亿元,占当期营业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8.15%、21.27%和11.89%,虚增利润分别为212.35万元、903.03万元和6。16亿元。
【/h/]此外,*ST索特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事项,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h/]* ST索特子公司浙江东利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利源)与绍兴东升针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升针织)、绍兴东源针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源针织)存在以下关系:一是自2021年10月起,东利源将负责东升针织、东源针织的业务审批。其次,东源针织和东升针织的部分采购和销售由东利源的工作人员负责。第三,东利源、东源针织和东升针织共用一个库存管理系统账户和密码。东丽源与东源针织、东升针织的上述关联关系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三条第一款“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两方或多方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构成关联方”所述情形。同时,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东源针织、东升针织也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六十二条第四项所称与上市公司存在特殊关系的法人,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利益倾斜。
【/h/]2021年10月至12月期间,东利源与东盛针织之间的采购交易金额合计7839.49万元,与东源针织之间的销售交易金额合计6995.2万元。上述关联交易合计1.48亿元,占上市公司披露的【/h/]2021年年度报告录得净资产绝对值的30.79%。*ST索特未按要求及时披露东利源与东源针织、东升针织的关联关系及上述关联交易,也未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h/]对此,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时任副总经理祁某军、时任董事会秘书廖某燕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时任瑞跃龙供应链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某华被给予警告并罚款80万元。
【/h/]值得注意的是,齐某军和廖某燕均请求免除处罚,但其陈述和申辩意见未被采纳。其中,廖莫言表示“不存在因财务报告‘虚假记载’而处罚董事会秘书的情况”,并透露“个别直接参与者未受到行政处罚,对其处罚有失公允”。看来*ST搜索的行政处罚可能会有后续。
【/h/]据公开信息显示,*ST企查查已退市。